热点资讯

环境保护专栏

您当前的位置 :攀枝花旅游局 > 旅游指南 > 环境保护专栏  > 详情

确保“攀枝花蓝”一路领“鲜” 我市2017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全面达标

信息来源:攀枝花日报 时间: 2018-01-08

 

 

  日前,记者了解到,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4%,环境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87天。

  “作为资源型工业城市,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指标能做到全面达标,这是很不容易的。”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我市空气质量全年达标,进入冬季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曾经在12月的11日、25日、26日三天出现了“轻度污染”现象,引起部分市民的关心与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我市和全国所有城市一样,入冬以来的逆温、小风和静风频率高,污染物扩散条件受限,致使冬季比其他季节更易出现空气污染;

  受市场刺激影响,我市钒钛、钢材、钛白粉、球团等产品市场预期良好,产品产量成上升态势,相关企业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这些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均达标,但排放总量较大,增加了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压力;

  成昆铁路扩能改造、渡金线迎宾大道改造、华芝中央铭城工地施工、恒大城二期等工地施工,致使施工扬尘污染加重,部分道路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运输大宗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也是造成扬尘抛洒污染的原因之一;

  我市机动车每年快速增加,加大了空气质量保障压力。

  为确保“攀枝花蓝”一路领“鲜”,市政府立即启动了《攀枝花市极端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各县(区)政府、环保、气象、交通、住建、公安、农牧、城管、国土等部门和各大企业紧急动员,立即启动预警应急指挥体系。

  加强对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根据气象条件和监测数据,对攀钢、钒钛高新区和全市各工业园区内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强化监管,实行限产措施,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停产、顶格处罚等措施。

  全面开展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加强主城区施工工地管理;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频次;严格落实城区内密闭运输要求,对炳三区道路绿化工作实施每日两次降尘措施,严格执法监管,对严重超限、超载、遗散、飘撒载运物的重中型货车进行了查处。

  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露天烧烤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对未安装油烟处理设施的餐饮店责令进行整改,对无法整改或经整改仍然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

  落实秸秆、道路清扫圾焚烧主体责任,严格网格化监管,严禁秸秆、道路清扫垃圾、落叶的露天焚烧,加大视野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道路清扫垃圾、落叶焚烧行为。

  在对工业企业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开展环保夜间巡查抽查的基础上,对攀钢集团2号、3号、6号烧结机以及攀钢石灰石矿、海绵钛、盘江煤焦化焦炉和花城新区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采取了限产或停产控制措施。加快对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进度,现已拆除33台,对未拆除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未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油库进行了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