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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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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17-02-16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攀枝花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组织全局各相关科室迅速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开展了系列学习和培训活动,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统一规范的格式,修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各科室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公开栏(墙)、电视、短信平台、办事指南手册、简报等形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保证了《条例》在我局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副局长戴仕军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局办公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指定各相关科室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保证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6年,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施行,安排在局长办公会、全局职工大会集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了各科室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各科室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入的把握和领会,增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以及公开的途径、方式、技术操作规程和要领,努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增强了操作性、实效性。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并在市旅游信息网站长期公布。

  (四)加强指导和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局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对各科室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逐类别和逐条目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全部公开、信息的分类是否准确、《目录》所列项目是否链接到相关信息、链接的内容是否相符、《指南》是否符合《条例》规定、是否有完善的制度保证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流程图、申请表、处理机制等)是否落实到位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诸如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要求、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统计和及时反馈,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和技术规范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导各科室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他们扎实进行整改,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内容涵盖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法规公文、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

  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00条。其中概况信息类共公开50条、计划总结类共公开40条、法规公文类共公开30条、工作动态类共公开80条、人事信息类共公开7条、其他信息类共公开59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旅游信息网站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及网上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主要是各科室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全、深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单位相关科室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攀枝花市旅游局

  2017年1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