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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研究制定康养旅游目的地系列规范和标准

信息来源:攀枝花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7-10-25

  为抢占我市在攀西经济区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中的话语权,先行出台标准,制定目标,率先启动创建工作,市旅游局牵头草拟了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系列规范和标准。

  一是研究论证,起草了《攀枝花市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研究报告》。通过理论剖析,探索攀枝花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新要求;资源分析,确定攀枝花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新重点;发展解析,确定攀枝花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新方向;战略清晰,理清攀枝花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新思路;建设详析,明确攀枝花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新任务。

  二是拟定标准,起草了《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指标体系》。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导则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我市康养优势条件等设置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指标体系,并制定了具体的评分细则。该指标体系的制定、发布、实施和监督,是攀枝花市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考核考评的依据。力争在今年的欢乐阳光节上对外发布,下一步还将争取上升为省级和国家标准。

  三是贯彻落实,起草了《攀枝花市关于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未来5年我市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及74个重点项目。到2022年,攀枝花市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全市建成3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市级旅游度假区,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8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2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3个国家级特色旅游小镇、2个省级特色旅游小镇,11个市级旅游民俗古村落,7条精品旅游线路。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3600万人次以上,年均增长不低于10%,其中过夜游客比例提高到40%以上;旅游住宿设施床位数达到20万张以上;旅游总收入达到6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不低于15%;旅游外汇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旅游收入的季节性强度指数R实现小于1.26;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直接贡献)达到8%以上;旅游业对GDP和地方财政的综合贡献均提高到15%以上;旅游新增就业占当年新增就业的20%以上;全市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

  四是配套保障,草拟了《攀枝花市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十条政策》。针对工作任务,制定扶持政策10条,确保建设全国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的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