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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信息来源:攀枝花市旅游局 时间: 2016-03-28

  攀枝花市旅游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重点工作任务说明如下: 

  (一)宣传贯彻《攀枝花市“十三五”旅游规划》。明确今后五年旅游发展的目标、任务、路径、措施,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全力抓发展。 

  (二)招大引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康养旅游产业链,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要素配置,提升接待能力。 

  (三)狠抓项目建设。健全完善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保障机制,分类处置,全力推进市场前景好的重大项目如期建成并投入运营。 

  (四)打造培育多元业态。重点打造三养(健康养老、运动养身、生态养心)、乡村旅游和自驾旅游等业态,培育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第四业态”。 

  (五)抓好节庆活动。全力办好“ 四川冬季乡村旅游文化节”和欢乐阳光节等节庆活动,配合办好市内其他旅游节庆活动,招徕人气,带动旅游经济发展。 

  (六)强化宣传营销。更新观念,创新手段,运用“互联网+”和新老媒体等载体,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抓住成渝昆核心市场,突破华北、华南、华东市场;走出去,逐步开拓日韩、北欧、俄罗斯市场。 

  (七)加强行业管理。逐步完善康养旅游标准体系制订,继续开展A级景区、星级农家乐(宣传酒店)等工作。加强景区、乡村旅游市场特别是冬季康养旅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和执法检查,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八)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氛围。引导旅游企业转变观念,适应市场,努力改变地接意识差、能力弱的现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33.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33.5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1.5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62.1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5.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2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均不含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由于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批复需要一定流程,因此不在年初预算下达范围内)。但为真实、完整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数已包括当年市级旅游发展资金安排支出的数额。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旅游事业发展工作。 

  基本支出712万元,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21.55万元,是用于保障编外合同用工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62.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的退休单位人员支出。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5.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日常运转、业务运行以及编外合同用工的经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5.92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住宿费用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数增长5%,主要原因是一方面车辆老化,造成运行维护成本费用增加;另一方面,随着旅游工作目标任务的严峻,现场调研、指导检查及节庆活动准备等,增加了车辆使用频次,造成运行费用增加。2015年实际保有量为8辆,其中越野车3辆,普通小轿车5辆。